2021年10月29日,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),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进行明确。下面,税务筹划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一、延缓缴纳税费种类
延缓缴纳税费范围限于7项税费,包括企业所得税、除代扣代缴外的个人所得税、国内增值税、国内消费税及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。
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税,需关注什么?
对于未列明的税费,如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资源税,环境保护税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不在延缴税费范围。
二、延缓缴纳税费的内容
延缴缴纳税费的所属期,对于按月缴纳的纳税人,为2021年10月、11月和12月;对于按季缴纳的纳税人,为2021年第四季度税费。
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前述列明税费金额的50%,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列明的全部税费。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。延缓期限届满,企业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。
对于按月缴纳的税费,所属期为2021年10月可延缓的税费到2022年2月缴纳;2021年11月可延缓的税费到2022年3月缴纳;2021年12月可延缓的税费到2022年4月缴纳。
对于按季缴纳的税费,所属期为2021年第4季度可延缓的税费到2022年4月缴纳。
延缓缴纳税费不等于延缓申报纳税,企业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。
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税费没有滞纳金,也不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。
三、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
制造业中小微企业,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,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。
四、缓税政策不影响其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
企业选择适用延缓缴纳税费政策,其缓缴的税款视同“已预缴税款”,正常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。
同时,企业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。
五、享受方式
为了便利企业享受该优惠政策,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(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)进行了优化,对延缓缴纳税费自动提示。
企业对应所属申报期结束前,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相关税费后,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(全部或一半)的提示。企业需进行确认。
如果企业确认不延缓缴纳税费,需在该界面填写理由,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;确认延缓缴纳税费,界面跳转进入缴款界面并缴纳应缴税费金额,为零或税费50%,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。
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,按季缴纳时,企业无需确认,2022年1月暂不划扣列明的7项税费,缓缴的税费在2022年4月划扣2022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税费时,一并划扣。